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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8-10-10 | 来源 | 横琴新区商务局 |
横琴新区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
横琴新区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
珠横新商〔2018〕115号
横琴新区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
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和加快发展科技服务机构,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为横琴新区企业提供科技类服务,根据《横琴新区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暂行办法》(珠横新办〔2017〕29号,附件1),现启动横琴新区2017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每辅导一家区内企业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每家高新技术企业只可认定一家科技服务机构为辅导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本区完成企业商事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人在签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服务协议时须成立满一年;
(三)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至少辅导一家区内企业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奖励申请表》(网上填写);
(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三)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区商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书(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登陆横琴新区招商引资平台(http://zspt.hengqin.gov.cn),依次点击“企业办事”、“扶持奖励”、“2017年度横琴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申报材料,上传申报材料必须清晰完整。网上申报期限为10月9日-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预审。区商务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企业须自行登录申报系统查询预审结果,预审不合格的项目可在预审期限内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后重新提交预审。
(三)提交书面材料。网上预审合格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所有资料,按顺序整理好一式一份(无须装订),报送区商务局审核。
五、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横琴新区商务局科工信科(横琴新区天河街28号102室)。
申报平台联系人:林工,QQ:76203462(咨询请注明横琴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申报)
联系人:郝洁琼,联系电话:0756-8936031。
横琴新区商务局
2018年10月9日
横琴新区管委会商务局 2018年10月9日印发 |